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昌盛妄想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昌盛妄想专项资金)治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生长,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着实施条例等执律例则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务科研项目资金治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治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步伐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刷新完善中央财务科研经费治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等要求,团结昌盛妄想治理特点,制订本步伐。
第二条 昌盛妄想专项资金由中央财务安排,是用于支持高校思政课建设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科生长、人才作育、步队建设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昌盛妄想专项资金治理,以增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生长为目的,以推动高校加速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系统、学术系统、话语系统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遵照纪律、突出绩效、规范清静的原则。
第四条 财务部凭证国家教育事业生长妄想,团结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资金需求、国家财力可能和绩效效果,将昌盛妄想专项资金列入中央财务预算,审定支出妄想和年度预算,对资金使用和治理情形举行监视指导。
第五条 教育部认真体例昌盛妄想专项资金年度预算、详细组织实验和治理羁系事情,健全绩效考评机制。
第六条 项目肩负高校是昌盛妄想专项资金治理的责任主体,建设健全专项资金治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绩效治理和监视约束机制,合理确定科研、财务、人事、资产、审计、监察等部分的责任和权限。
第七条 项目认真人是昌盛妄想专项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资金使用的正当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认真。
第八条 昌盛妄想专项资金分为研究项目资金、非研究项目资金和治理资金。
第二章 研究项目资金
第九条 研究项目资金支出是指昌盛妄想中设立的种种研究项目在组织实验历程中与研究运动相关的、由项目资金支付的各项用度。研究项目资金支出由直接用度和间接用度组成。凭证预算治理方法差别,研究项目资金分为预算制项目资金和包干制项目资金。
本步伐所称的研究项目,包括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及专项资金支持的研究基地、实验室、平台、智库等设立的研究项目。
第十条 直接用度是指在项目研究历程中爆发的与之直接相关的用度,包括:
(一)营业费:指在项目研究历程中购置图书、网络资料、复印翻拍、检索文献、收罗数据、翻译资料、印刷出书、聚会、差旅、国际相助与交流等用度,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二)劳务费:指在项目实验历程中支付给加入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会见学者、聘用的研究职员、科研辅助职员等的劳务性用度,以及支付给暂时约请的咨询专家的用度等。
聘用职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外地社科研究从业职员平均人为水平,凭证其在研究中肩负的事情使命确定,其由单位缴纳的社会包管津贴、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
支付给暂时约请的咨询专家的用度,不得支付给加入本项目及所属课题研究和治理的相关职员,其治理凭证国家有关划定执行。
(三)装备费:指在项目研究历程中购置装备和装备耗材、升级维护现有装备及租用外单位装备而爆发的用度。应当合理购置装备,勉励共享、租赁及对现有装备举行升级刷新。
第十一条 间接用度是指项目肩负高校在组织实验项目历程中爆发的无法在直接用度中列支的相关用度,主要包括:项目肩负高校为项目研究提供的衡宇占用,一样平常水、电、气、暖等消耗,有关治理用度的津贴支出,以及激励科研职员的绩效支出等。
第十二条 预算制项目认真人在申请昌盛妄想项目资金时,凭证研究现实需要和资金开支规模,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体例项目预算、设定项目绩效目的。直接用度中除50万元以上的装备费外,其他用度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
跨单位相助的科研运动,确需外拨资金的,应当在预算中单独列示,并对相助研究单位资质、肩负的研究使命、外拨资金额度等举行说明。间接用度外拨金额,由项目肩负高校和相助研究单位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 间接用度由项目肩负高校统筹安排使用。项目肩负高校应当果真透明、合理合规使用间接用度,处置惩罚好分摊间接本钱和对科研职员激励的关系。绩效支出安排应当与科研职员在研究事情中的现实孝顺挂钩,可以将间接用度所有用于绩效支出,并向立异绩效突出的团队和小我私家倾斜。项目肩负高校不得在间接用度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资金中重复提取、列支治理用度和绩效支出。
第十四条 间接用度凭证不凌驾项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审定,详细如下: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40%;凌驾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30%;凌驾500万元的部分为20%。
对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用度比例50万元及以下部分可提高到不凌驾60%;凌驾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可提高到不凌驾50%;凌驾500万元的部分可提高到不凌驾40%,详细规模由教育部商财务部确定。
第十五条 教育部凭证昌盛妄想建设目的和建设内容,组织专家重点对预算申请的目的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举行评审。
第十六条 项目认真人应当严酷执行批准后的预算。预算有以下情形确需调剂的,由项目肩负高校审批或备案。
(一)原预算未列示外拨资金,需要增列的;外拨资金如需调剂的,由项目认真人凭证科研运动的现实需要提出申请,报项目肩负高校审批。
(二)装备费预算如需调剂的,由项目认真人凭证科研运动的现实需要提出申请,报项目肩负高校审批。
(三)营业费、劳务费预算如需调剂的,由项目认真人凭证科研运动现实需要自主安排,并报项目肩负高校备案。
(四)间接用度预算总额不得调增,项目认真人与项目肩负高校协商一致后可调减用于直接用度。
项目肩负高校应当凭证科研运动的现实需求实时治理调剂手续。
第十七条 包干制项目实验规模由教育部商财务部确定。
第十八条 项目肩负高校应当制订项目资金包干制治理划定。治理划定应当包括资金使用规模和标准、各方责任、违规惩戒步伐等内容,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九条 包干制项目认真人应在允许遵守科研伦理品德和学风诚信要求、经费所有用于与项目研究事情相关支出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用的原则使用资金,无需体例预算。
第二十条 包干制项目资金由项目认真人自主决议使用,关于本步伐第十条、第十一条划定的开支规模内的资金由项目认真人自主决议使用,无需推行调剂程序。
关于项目肩负高校为研究提供的衡宇占用,一样平常水、电、气、暖等消耗及开展有关治理事情的津贴支出,由项目肩负高校凭证现实治理需要,在充分征求项目认真人意见基础上确定合理标准。
关于激励科研职员的绩效支出,由项目认真人凭证现实科研需要和相关薪酬标准自主确定,项目肩负高校凭证人为制度举行治理。
第三章 非研究项目资金
第二十一条 非研究项目资金支出是指支持研究基地、实验室、平台、智库、团队等建设用度。
非研究项目资金凭证“稳固支持、长效机制,遵照纪律、指导发动,绩效导向、动态调解”的原则举行资助和治理,详细开支规模如下:
(一)职员聘用经费:是指支付给聘用的体例以外、不开支财务津贴职员经费的专职研究职员、治理职员和外洋会见学者的用度。
(二)能力建设经费:是指用于改善科研条件,推进全方位能力建设的经费,主要包括开展的海内学术交流、国情调研、信息收罗、效果转化、团结研究等用度。
(三)国际相助与交流经费:是指为开展对外相助交流运动,如出访、在境内外举行国际聚会(含双边)、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大陆)学术相助交流等爆发的用度?Ч氏嘀虢涣骶延Φ敝葱泄彝馐戮阎卫淼挠泄鼗。
(四)奖励经费:是指凭证研究职员现实孝顺安排的奖励性用度,安排奖励性用度应加大对优异人才和效果的奖励力度。
开支奖励经费的情形包括:
1.坚持效劳国家目的与勉励自由探索相团结,在头脑理论上有重大立异、传承文明上有突出孝顺、学科建设上有显著推动;
2.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在解决经济社会生长重大问题上有主要孝顺,为党和政府提供决议效劳上有主要建树;
3.阐释中国态度、发出中国声音,爆发较大国际影响;
4.在要领立异上有重大突破;
5.教育部认定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孝顺的。
奖励经费的使用规模和标准由项目肩负高校凭证财务部、教育部划定制订,要合理合规、果真公正、拉开层次。安排奖励经费要切合国家收入分派制度和项目肩负高校薪酬制度要求,由项目肩负高校审定,在高校内部公示。不得在奖励经费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专项资金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用度。
第二十二条 关于非研究项目资金中国家已划定开支标准的科目,应当严酷凭证国家有关划定执行;关于国家未划定开支标准的科目,种种非研究项目应当建设健全经费开支标准和治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非研究项目资金不得用于本步伐第二十一条开支规模外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第四章 治理资金
第二十四条 治理资金支出是指教育部在实验昌盛妄想历程中爆发的事情所需用度,包括组织、协调、评审、判断和奖励用度等。
第二十五条 按划定对“教育部科学研究优异效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有价值高水平的咨政效果举行奖励。
第二十六条 治理资金在实验历程中,凭证“管、办、评”疏散原则,推进政府购置效劳,规范向社会实力购置效劳的程序和方法。
第五章 预算执行与决算
第二十七条 教育部凭证部分预算体例要求,将昌盛妄想专项资金三年支出妄想和年度预算建议数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按部分预算程序审核后批复年度预算。
第二十八条 教育部凭证昌盛妄想差别类型科研运动特点、研究进度、资金需求等,合理制订经费拨付妄想。教育部在项目使命书签署后30日内向项目肩负高校下达经费,首笔资金拨付比例充分尊重项目认真人意见,切实包管科研运动需要。
第二十九条 项目肩负高校应当将资金纳入单位财务部分统一治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项目肩负高校要凭证项目认真人意见,实时将外拨资金拨付至项目相助单位,并增强对外拨资金的监视治理。
项目认真人应当团结科研运动需要,科学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进度。项目肩负高校应当关注资金执行进度,有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条 昌盛妄想专项资金凭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划定拨付。
第三十一条 昌盛妄想专项资金不得用于租赁办公场合和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开支种种?睢⒕柙⒃拗⑼蹲省⑺突拐竦,不得用于与项目事情无关的支出,严禁以任何方法牟取私利。
第三十二条 项目肩负高校应当严酷执行国家有关科研资金支出治理制度。对应当实验公务卡结算的支出,凭证中央财务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有关划定执行。劳务费支出原则上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法结算,从严控制现金支失事项。
专项资金支出属于政府采购规模的,应当凭证政府采购有关划定执行。对科研急需的装备和耗材接纳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
第三十三条 研究历程中,项目肩负高校因科研运动现实需要,约请境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职员加入由其主理的聚会等,对确需肩负的都会间交通费、国际盘缠,可在聚会费等用度中报销。对海内差盘缠中的伙食津贴费、市内交通费和难以取得发票的住宿费可实验包干制。对视察研究、野外考察、问卷视察、数据收罗等科研运动中无法取得发票或财务性票据的支出,在确保真实性的条件下,项目肩负高?砂聪质当⒍钣枰员ㄏ。
第三十四条 凡使用昌盛妄想专项资金形成的牢靠资产、无形资产等属于国有资产,应当凭证国有资产治理的有关划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项目肩负高校要切实强化法人责任,严酷凭证国家有关划定和本步伐划定,指导项目认真人科学合理体例预算,规范预算调剂程序,增强对外拨资金、间接用度、结转结余资金等的审核和治理。
第三十六条 项目肩负高校应当立异效劳方法,让科研职员潜心从事科学研究。应当周全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确保配有相对牢靠的科研财务助理,为科研职员在预算体例、经费报销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效劳?蒲胁莆裰硭枞肆Ρ厩枚龋ê缁岚芙蛱⒆》抗穑,由项目肩负高校统筹解决。
第三十七条 项目肩负高校应当刷新财务报销治理方法,充分使用信息化手段,推动项目经费数字化、无纸化报销,建设切合科研现实需要的内部报销机制。
第三十八条 项目肩负高校应将昌盛妄想专项资金收支情形纳入单位年度决算统一编报。
第三十九条 完成研究后,项目认真人应当凭证学校财务划定整理账目与资产,据实编报决算,并附财务部分审核确认的资金收支明细账,与结项验收质料一并报送教育部。
有外拨资金的项目,外拨资金决算经相助研究单位财务、审计部分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认真人汇总体例项目资金决算。
第四十条 关于研究项目资金,在研周期内,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通过结项验收后,结余资金由项目肩负高校统筹安排用于科研运动直接支出,优先思量原团队科研需求。项目肩负高校应当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
关于非研究项目资金和治理资金,凭证财务部关于结转结余资金治理有关划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关于因故被终止执行和被作废的科研运动,应当视情节轻重划分作出退回结余资金、退回结余资金和绩效支出、退回已拨资金处置惩罚。项目肩负高校应当实时整理账目与资产,在接到有关通知后90日内按原渠道退回教育部。所退资金,由教育部统筹用于资助昌盛妄想科研运动。
项目肩负高校爆发变换的,原肩负高校应当实时向新肩负高校转拨项目资金。
第六章 绩效治理与监视检查
第四十二条 教育部应进一步突出绩效导向,落实绩效治理责任,做好绩效目的治理,增强分类评价,强化绩效评价效果运用,将绩效评价效果作为科研运动调解、后续支持的主要依据。财务部凭证事情需要对昌盛妄想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项目肩负高校要切实增强绩效治理,指导科研资源向优异人才和团队倾斜,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第四十三条 昌盛妄想专项资金治理建设允许机制。项目肩负高校应当允许依法推行专项资金治理的职责。项目认真人应当允许提供真实的信息,并认真遵守专项资金治理的有关划定。项目肩负高校和项目认真人对违反允许导致的效果肩负响应责任。
第四十四条 项目肩负高校应当建设信息果真机制,在学校内部自动果真预算、预算调剂、决算、装备购置、外拨资金、劳务费发放、间接用度、结余资金使用等情形,自觉接受监视。
第四十五条 项目肩负高校要动态羁系经费使用并实时预警提醒。对项目肩负高校和科研职员在科研经费治理使用历程中泛起的失约情形,纳入信用纪录治理,对严重失约行为实验追责和惩戒。
第四十六条 项目肩负高校和项目认真人应当依法依规治理使用专项资金,不得保存以下行为:
(一)虚伪编报项目预算;
(二)未对昌盛妄想专项资金举行单独核算;
(三)列支与项目使命无关的支出;
(四)违反划定转拨项目资金;
(五)通过虚伪条约、虚伪钞据、虚构事项、虚报职员等弄虚作假方法,转移、套取、报销项目资金;
(六)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七)设置账外账、随意调账变换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提供虚伪财务会计资料等;
(八)在使用项目资金中以任何方法列支应由小我私家肩负的有关用度和使用项目资金支付种种?睢⒕枨⒃拗⑼蹲省⑺突拐竦;
(九)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 财务部、教育部及其相关事情职员在项目资金分派使用、审核治理等相关事情中,保存违反划定安排资金或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责令纠正,对负有责任的向导职员和直接责任职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法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置惩罚。
项目肩负高校和项目认真人应当自觉接受审计监视、财会监视,自觉接受主管部分一样平常监视。项目肩负高校及其相关事情职员、项目认真人及其团队成员在资金治理使用历程中,不按划定治理使用项目资金、不准时编报项目决算、不按划定举行会计核算,保存截留、挪用、侵占项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着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务违法行为处分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划定追究响应责任。涉嫌犯法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置惩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步伐由财务部、教育部认真诠释。
第四十九条 本步伐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6年11月24日财务部、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昌盛妄想专项资金治理步伐》(财教〔2016〕317号)同时废止。
第五十条 各项目肩负高校要依据本步伐修订完善内部相关治理步伐。
原文链接:
https://www.gov.cn/xinwen/2016-11/24/content_51370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