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关于印发《中央财务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治理步伐》(财科教〔2017〕128号)

泉源:财务部     作者:转发    宣布时间: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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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增强和规范专家咨询费的治理 ,凭证《预算法》以及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等国家有关预算治理制度划定 ,制订本步伐。

第二条 专家咨询费是指科研项目(课题)肩负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在项目(课题)实验历程中支付给暂时约请的咨询专家的用度。

第三条 本步伐适用于由中央财务科研项目资金列支的专家咨询费。

第四条 本步伐的专家是指醒目某一领域营业 ,或对相关科技营业的某一方面有独到看法 ,已取得高级专业手艺职称的职员或被科研项目(课题)肩负单位认可的其他专业职员。

第五条 单位应当团结现实制订统一、合理、规范的咨询专家遴选步伐 ,并在单位内部果真。具备条件的单位应当建设多领域、多学科的咨询专家库。

第六条 高级专业手艺职称职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1500-2400元/人天(税后) ;其他专业职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900-1500元/人天(税后)。

第七条 院士、天下着名专家 ,可凭证高级专业手艺职称职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上浮50%执行。

第八条 本步伐所指专家咨询运动的组织形式主要有聚会、现场访谈或者勘探、通讯三种形式。

1)以聚会形式组织的咨询 ,是指通过召开专家加入的聚会 ,征询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2)以现场访谈或者勘探形式组织的咨询 ,是指通过组织现场谈话 ,或者审查实地、实物、原始营业资料等方法征询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3)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 ,是指通过信函、邮件等方法征询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差别形式组织的专家咨询运动适用专家咨询费标准如下:

 第十条 差别领域、相同专业手艺职称的专家咨询费标准应当坚持一致。

第十一条 凭证国家经济社会生长水平和物价变换等情形 ,财务部适时对专家咨询费标准举行调解。

第十二条 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加入项目(课题)研究及其治理的相关职员。

第十三条 专家咨询费的发放应当凭证国家有关划定由单位代扣代缴小我私家所得税。

第十四条 单位发放专家咨询费原则上接纳银行转账方法。

第十五条 单位应当建设专家咨询费的支付审核机制 ,认真核实专家咨询行为及专家咨询费发放的真实性、合规性 ,并实时向署理银行治理支付手续。对专家信息不真实、保存虚伪咨询行为 ,以及其他违反本步伐或单位有关划定的 ,单位应当拒绝治理支付手续。

第十六条 单位应当对专家咨询费的开支做好财务纪录 ,并实时归档 ,按期对专家咨询费支付情形举行检查。

第十七条 地方财务科研项目开支的专家咨询费可参照本步伐 ,团结外地现实予以执行。

第十八条 单位可凭证本步伐有关划定 ,团结单位现实制订实验细则。

第十九条 本步伐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

http://jkw.mof.gov.cn/zhengcefabu/201709/t20170930_27160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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